2015年1月22日 星期四

請不要用出賣人民的食物安全換取那無感的經濟發展

       工程師為了提升農業工作的效率,產生了單一作物的耕種方式。違背了大自然原本多樣性的平衡狀態。大自然創造出種類繁多的物種,人類卻熱衷於將之簡化,以至於自然界世代演替所產生個物種相互牽制的動態平衡系統遭到破壞。

       線性思考的方式能夠解決單一面向的問題,但是也往往製造出另外新的問題。現有政策似乎僅停留在遇到問題然後研發出方法解決問題。但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是不是又產生了另一個新的問題?為了解決糧食問題改變耕作方式增加產量,人們營造出合適單一作物的環境時,使該作物產量大增。同時也為以該作物為主食的生物擴大其生存條件。便產生了在原始農業社會中少見的蟲害問題。為了防止蟲害,研發出以噴灑各式農藥的方法來抑制害蟲的出現,其效果相當的好。


       照理來說人們應該能夠享受產量大增的好處,又能夠降低蟲害對產量的影響。可惜農藥並非沒有副作用。「美國南方產棉的農村,因為噴灑噴灑砷的緣故,養蜂業已經完全絕跡;長期使用含砷農業的農夫,罹患了慢性砷中毒,家畜也被毒死。空中飄浮的噴霧微粒,從藍莓園擴散到鄰近的農場,汙染河水,毒死蜜蜂和牛群,也使人生病。」*1只是人們在當時尚未發現新的問題在哪裡。問題一直累積與潛伏了一段時間之後才逐漸浮出檯面上。Rachel carson女士觀察環境惡化的變化,以科學的方式分析出農藥對整個環境以及人類的危害。讓民眾認識隱藏在作物產量增加背後的耕作方式與農藥對整個生態環境所帶來的影響。

       產量增加後蟲害也隨之增加,為了解決蟲害便使用了農藥,農藥卻造成環境汙染影響人與萬物的健康。「數千年來人類的文明進程似乎透漏了另一種訊息,也就是人們自認控制能力達到高峰的時候,往往卻會帶來各種『不可測』的後果,這些後遺症包括大規模的戰爭、殘酷的種族滅絕、核子災難、生態浩劫、新型疾病等等。換句話說,在現代社會裡,『人為』的災害經常超過地震、颱風、水旱災等傳統的自然災禍,而成為威脅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風險源』」*2

  Rachel carson女士在《寂靜的春天》(李文昭譯,1997)書中提及「化學物質使用不到二十年,人工合成的殺蟲劑就已經遍佈生物界和無生物界的每個角落;在大部分主要河流,甚至看不見的地下水源,都可以查驗到」、「除草劑只對植物有毒,對動物無害的說法已經廣為流傳,不幸的是這是不對的。除草劑包括許許多多不一樣的化學物質,對動物與植物的組織都有影響。」*3

  人災所影響的層面以及次數已經遠大於天災了,在《寂靜的春天》書中Rachel Carson女士以科學方式解析案例向人們提出警訊,引起後人逐漸意識到環境逐漸惡化的現況,並採取行動以彌補前人所釀成的災害以及預防未來的災害。

  每次煮著來自朋友分享給我的蔬果時,都只要簡單地用水將灰塵及一些還在睡的蟲兒洗去後,放入煮開的熱水中沒多久就是一道美味的蔬菜湯,一點都不用擔心農藥的問題。因為朋友給的菜不是拿來賣的,只是自己吃的而已。簡簡單單,什麼節氣長什麼就吃什麼。沒有大範圍的耕種,所以也沒有嚴重的蟲害,噴噴辣椒水就可以讓自己吃個痛快。

  安心的食物,是人的基本權利,不該推銷便宜卻有害的食物。 從國外來的作物絕大多數都是大規模的經濟作物,侵蝕台灣糧食最有名的就是美國的飼料用基改黃豆,在美國是人不吃給動物吃的,美國人不吃,所以便宜輸出,賣到台灣做成豆腐、做成豆腐乳及各種人吃的東西。雖然便宜,但是吃了對健康產生影響不就是現在省起來讓以後看病用? 

  2015/01/15食藥署官網的公告中指出:「修正草案經國人膳食攝入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審核並會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整體考量國內農產品殘留農藥情形,【計增修訂247種農藥之殘留容許量】,以期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之前提下,讓國內殘留農藥標準更加完備。」*4

  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提升標準,為食安嚴格把關。但讓我們重新看看目前現有尚未被修改的法規「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 三 條 禽畜水產品除外之食品中農藥殘留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詳如附表一。該表中未列者,均不得檢出。」*5 也就是說現行的法規是指除了官網附件列表*6中有【列出的農藥】才可以使用,而且不得超過法定殘存量,而列表以外的一律【不能被檢驗出】=【不得使用】 因此【計增修訂247種農藥之殘留容許量】不就等於【最多會從原本不得使用的農藥當中,開放出247種,允許它殘留在食物上。】 

  所以當食藥署說是加強管制時,我實在是不太能接受他的講法。這種感覺就很像原本是從你手中拿走一張一百塊,給你九個十塊錢還跟你說你從一張紙鈔賺到九個硬幣一樣。 

  台灣自古就是糧食產區,政府卻一再開放國外廉價食品滅農及危害人民的健康。什麼錢可以賺,什麼錢不能賺。我認為這應該是大家一起思考的。若有不完整或是不正確的地方,再麻煩大家一起補充了。


*1、*3:李文昭譯,1997,Rachel Carson,《寂靜的春天》,台北市,晨星出版社。
*2:汪浩譯,2004,Ulrich Beck著,《風險社會-通往另一個現代的路上》,台北市,巨流圖書公司。
*4: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加強食品殘留農藥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2033&chk=7b275c35-f886-4e6d-81f5-9cbdd2ae4ecf#.VL_EI0eUd8F

*5: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網)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PesticideList.aspx?nodeID=520

*6: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附表一至附表四(中文版).pdf
http://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6187&type=0